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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引發房市賣壓?全台逾8萬間房子私人抵押借貸 利息超驚人...

2017年5月18日 星期四

【收購持分、畸零土地】印鑑證明書有無使用時期的限制?住址變更後應否再請領?

申請土地登記時,檢附之印鑑證明書以登記原因發生日期前1年以後核發者為限,又如印鑑人領得印鑑證明書後變更住址,持有原領印鑑證明書向地政機關申辦登記,可附繳已有住址變更記載之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影本或戶籍謄本,用以佐證,毋須另行請領印鑑證明。


持分土地、持分房屋、分別共有、公同共有土地、

台北市、新北市..等持分土地、畸零地、道路用地、

疑難土地~~~高價收購       0982-683151 ~~~ 龍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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