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人如果有上述情形之一者,因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或其它應繼承人有重大違法或不道德的行為或對有關係繼承之遺囑有詐騙行為時,依法剝奪其繼承的資格,使其喪失繼承人的地位。除非經被繼承人就特定的事項為原諒寬恕的表示,否則繼承人並無回復繼承資格的可能,但是如果是第一款及第五款情事而喪失繼承權,即使被繼承人原諒也是無濟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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