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主文如諭示繼承人應先辦理某共有人之繼承登記,有可能該共有人已死亡多年,故再轉或代位繼承之情況頗為複雜,原則上此種情況應檢附繼承系統表,供登記機關審核遺產稅申報事宜,審查標準如下:
(一)繼承登記之申請人原則上應針對直系之被繼承人及被再轉繼承人報稅,至於旁系之被再轉繼承人則可免予報稅。
(二)審查時如發現旁系之被再轉繼承人未報稅,該死亡者之繼承人應加註「遺產稅未繳清前不得移轉」字樣,以管制徵繳遺產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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