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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引發房市賣壓?全台逾8萬間房子私人抵押借貸 利息超驚人...

2017年7月21日 星期五

【收購持分、畸零土地】~ 目前欠繳地方稅及國稅之強制執行期間最長為幾年?

1.依稅捐稽徵法第23條規定,稅捐之徵收期間為5年,自繳納期間屆滿之翌日起算,於徵收期間屆滿前已移送執行者,自徵收期間屆滿之翌日起,5年內未經執行者,不再執行,其於5年期間屆滿前已開始執行,仍得繼續執行;但 自5年期間屆滿之日起已逾5年尚未執行終結者,不得再執行。 
2.欠繳地方稅及國稅之強制執行期間(含徵收期間)最長為15年;惟96年3月4日以前已移送強制執行之欠稅案件,如納稅義務人欠繳稅捐金額未達新臺幣(下同)1,000萬元者,執行期間屆滿日為106年3月4日,反之欠繳稅捐金額達1,000萬元以上,或經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依行政執行法第17條及第17條之1規定,聲請法院裁定拘提或管收義務人確定、核發禁止命令者,其執行期間屆滿日為111年3月4日。


收購持分、畸零、共有土地 ~~~ 0982-683151  龍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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