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申請交換登記須知 一、應備文件 (一)土地登記申請書 (二)交換所有權移轉契約書正副本(正本貼印花) (三)所有權狀 (四)申請人身分證明 (五)申請人印鑑證明 (六)土地增值稅繳(免)稅證明(土地移轉時提出) (七)契稅繳(免)稅證明(建物移轉時提出) (八)交換之土地若為耕地須檢附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 或符合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證明書 (九) 其他依法律規定應提出之證明文件 交換登記後登記簿內三七五租約註記仍存在。
持分土地、持分房屋、分別共有、公同共有土地、
疑難土地~~~高價收購 0982-683151 ~~~ 龍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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